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bet365大陆门户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高效、安全运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是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是打造阳光、服务、便民政府的重要平台,是提供公共服务、互动交流和时政新闻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 网站重点发布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信息、公示公告、政务公开信息、图文信息、业务办理指南;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国土资源信访投诉、业务查询等互动服务。
第四条 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及时有效;
(三)完整准确;
(四)公正、公平、便民。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bet365大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网站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网站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在网站日常管理中,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泰安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网站建设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日常运行维护和监管等工作。
第七条 bet365大陆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网站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建立网站信息联络制度。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及建档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安全上网。
第九条建立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上网信息要进行保密审查,局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是信息保密审查的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保密审查的任务。在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和批准工作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保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第十条 网站信息发布坚持 “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员负责各自科室单位的信息编辑,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签发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十一条 由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代发的信息,相关科室单位应当对信息进行编辑审查,提交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将代发信息原稿存留归档。
第十二条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每条信息须注明撰搞单位和撰稿人,转载的信息须注明其来源。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上外网时严禁处理、保存涉密信息。绝对做到内、外网物理隔离。
第十四条 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在信息审核通过后,当天要上网发布,有特殊情况的可顺延1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为保证网站的覆盖面,网站设立了县市区动态栏目,发布县市区局工作动态信息。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必须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向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报送经过保密审查的信息。信息员每周至少发布或提供一次有关信息(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上报),保证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网站采编人员在发布信息前,要对文件进行杀毒,确定文件安全后方可上网发布。
第十七条 对不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或发布信息中出现重大错误的,特别是在网站上发布涉密信息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信息管理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具有网站后台管理权限的科室单位,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做好上网信息记录等档案工作。
第四章 栏目管理
第十九条 网站栏目主要由三部分组成:政务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平台。其中政务公开包括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新闻动态、文件通知、政策法规、机关工作、资源概况和信息化建设等;办事服务包括业务指南、每日快报、国土资源市场、国土业务和执法监察等;互动平台包括下载中心、视频点播、局长信箱和信访投诉等。栏目包含了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所有内容。
第二十条 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负责网站栏目的日常管理,将各单位上网信息更新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将统计结果及时报送分管领导。
第二十一条 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事业单位要按各自分工积极做好网站栏目的更新维护工作,严格按照网站所设栏目的要求,准确及时进行信息采集、编辑和发布。
第二十二条 根据网站栏目的特点,对栏目信息采集发布工作分配如下:
(一)办公室
1、文件通知(市局、市政府、省厅、国土资源部、中央人民政府等);
2、局长信箱;
3、时事专题栏目中涉及领导讲话的内容;
4、新闻动态栏目中今日视点涉及的局新闻动态;
5、县市区动态;
6、视频点播(主要负责该栏目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1、 政策法规(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测绘管理类、综合类、普法宣传、听证、行政复议等信息);
2、文件通知;
3、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指南)。
(三)规划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规划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计划、矿产资源规划、土地置换和挂钩试点);
2、国土业务办理结果公布中建设用地预审结果(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土地面积、投资额、办结文号、办结时间、备注);
3、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规划管理的内容;
4、文件通知。
(四)耕地保护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管理、征地政策、征地补偿安置政策);
2、国土业务办理结果公布中土地征收信息(包括项目名称、总面积、办理状态、办结时间);
3、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耕地保护的内容;
4、文件通知。
(五)地籍管理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地籍管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结果、土地调查、土地抵押登记结果、土地登记指南);
2、国土资源市场(转让抵押信息栏目中的抵押查封信息);
3、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地籍管理的内容;
4、文件通知;
5、国土业务办理结果公布中土地登记信息(包括受理编号、申请单位人、审批项目名称、办结时间、办理状态、备注),土地抵押登记信息(包括受理编号、申请单位人、审批项目名称、办结时间、办理状态、备注)。
(六)土地利用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土地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审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审批、土地集约利用管理、城中村改造用地管理);
2、国土业务办理结果公布中建设用地审批结果(包括受理编号、用地单位名称、土地用途、宗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供应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用地批准文号、备注);
3、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土地利用的内容;
4、文件通知;
5、国土资源市场(地价信息)。
(七)矿产开发管理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矿产管理(采矿权出让公告、采矿权审批结果公示,采矿权转让结果公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
2、国土业务办理结果公布中的矿业权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类型、办结时间、许可证号、备注);
3、国土资源市场(矿产资源管理信息);
4、矿产资源栏目中涉及矿产开发管理的内容;
5、文件通知。
(八)勘查储量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矿产储量(乙类小型储量检测报告备案);
2、国土资源市场(招拍挂公告);
3、矿产资源栏目中涉及矿产储量的内容;
4、资源概况;
5、文件通知。
(九)地质环境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与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及恢复治理方案备案);
2、矿产资源栏目中涉及地质环境的内容;
3、文件通知。
(十)测绘管理科
1、国土业务栏目中测绘管理(测绘成果目录、测绘资质管理);
2、测绘管理栏目中涉及的所有内容;
3、文件通知。
(十一)执法监察科
1、执法监察(执法监督检查);
2、文件通知。
(十二)政工科
1、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部门职责、领导介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关于我们);
2、机关工作(人事任免、国土风采);
3、文件通知。
(十三)机关党委
1、机关工作(党群工作、文明机关创建);
2、文件通知。
(十四)纪检监察室
1、机关工作(纪律检查);
2、时事专题栏目中涉及重大政治专题活动的内容;
3、廉政建设专栏(领导讲话、廉政文化建设、警钟长鸣);
4、文件通知。
(十五)老干部管理办公室
1、机关工作(老干部工作、工会工作);
2、文件通知。
(十六)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国土资源市场(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年度计划、招拍挂公告);
2、国土业务(土地储备和供应信息);
3、文件通知。
(十七)土地资产监管中心(地租征收处)
1、国土业务(地租征收的租源、收取等情况);
2、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地租征收的内容;
3、国土业务(土地批后监管);
4、文件通知。
(十八)执法支队
1、执法监察(执法监督检查、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土地典型案例处罚结果、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结果、案例分析、信访案件受理、信访案件处理结果);
2、信访投诉;
3、文件通知。
(十九)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1、新闻动态(今日视点、图片新闻);
2、信息化建设;
3、业务指南(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测绘管理类、其他);
4、国土资源交易信息(包括受理编号、转让方、受让方、位置、转让价格、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办结时间、原土地证号、备注);
5、每日快报;
6、便民服务(其中包括咨询电话、列车时刻、电子日历、天气预报、区号查询、法律援助六项服务);
7、下载中心(土地管理类、地质矿产类、测绘管理类、其他);
8、局长信箱(协助办公室进行信息查看、转发、回复);
9、信访投诉(协助执法支队进行信息查看、转发、回复);
10、公告公示栏;
11、文件通知;
12、视频点播(协助办公室进行视频信息的发布工作);
13、国土资源市场中有关土地转让的信息。
(二十)勘测规划站
1、国土业务(规划修编);
2、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规划修编的内容;
3、文件通知。
(二十一)土地整理中心
1、国土业务(土地整理);
2、土地管理栏目中涉及土地整理的内容;
3、文件通知。
(二十二)土地评估中心
1、国土资源市场(地价动态检测信息、泰安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信息、标定地价);
2、国土业务栏目中涉及土地评估的内容;
3、文件通知。
(二十三)档案资料室
1、国土业务(档案管理);
2、文件通知。
第五章舆情掌控
第二十三条建立舆论情况快速处理掌控机制,充分利用局长信箱和投诉信箱两个栏目,做实舆情的及时掌控及其妥善处理工作。局长信箱和信访投诉栏目由局办公室和执法支队全权负责,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协助做好日常工作,保证信息渠道安全畅通,确保信息处理卓有成效。
第二十四条局长信箱和信访投诉栏目中所涉及的群众意见、咨询投诉等信息,由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固定专人负责查阅、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转发处理。查阅人员对于一般性常见问题能答复的,可即时回复;对于重大问题或不能答复的要及时下载打印,备份电子文档,转发主管科室单位,报局分管领导阅批,根据领导批示,迅速交责任科室单位做出处理,处理结果送交易中心信息综合科进行网上回复。
重大舆情信息可直接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按照局长指示迅速做出处理。
第六章 网站安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加强网站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对网站所有信息做好备份,备份工作在每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
第二十六条 建立网上信息安全监管制度,网站管理人员每日要定时上网监督检查,加强对网络有害信息清理整治,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要保证网站正常连接,如发生故障,及时排除修复。
第二十七条 网站专职管理人员和有网站后台管理职能的信息员,要管好系统用户口令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考评奖惩
第二十八条 门户网站信息综合考评制度,网站定期自动对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的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其中,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网站建设、维护与信息发布工作的督查,按季度公布考评结果,对考评成绩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考评成绩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年度其先进单位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通报表扬:
1、政务公开信息服务成果显著,获得社会好评的;
2、信息更新及时,且每月更新信息量达到5次以上的;
3、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提出建议,并且收到良好效果的。
(二)凡有以下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1、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规定,政务信息应当公开,没有及时公开的;
2、上网信息不符合《保密法》等规定或发布的信息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3、对网站管护工作不重视,且每季度更新信息量少于10次的。
(三)凡有以下情况的取消其年度先进单位资格:
1、年度更新信息不足10次的;
2、年度受到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
3、互动栏目中的舆情举报信息未及时上报、处理、回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
4、出现涉密信息网上公开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市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