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2017年7月我局房村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鲁某擅自在房村镇良一村开采沙资源。我局于2017年7月7日对鲁某非法开采沙资源一案立案调查。
2016年10月,鲁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房村镇良一村开采沙资源,位置在良一村东南角。未取得合法的采矿批准手续,形成了非法开采沙资源的事实,属非法开采行为。
法律依据:鲁某非法开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第十七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鲁某非法开采沙资源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非法开采沙资源的行为;
2、没收非法开采的沙资源;
3、对非法开采沙资源的行为处以30000元罚款(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
鲁某缴纳了罚款、并停止了非法开采沙资源的行为、消除了违法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