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征公告〔2017〕20号
为泰山区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 拟征收(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至地块六位置范围:明堂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泰前街道杏园村、下梨园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泰山区泰前街道安家林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泰前街道安家林村。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八至地块十一位置范围:泰明路以东,环山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泰前街道黄山头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二、十三位置范围:环山路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泰前街道白马石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四位置范围:明堂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泰前街道西城村、上高街道北上高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五位置范围:泰山区上高街道北沟头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上高街道北沟头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六位置范围:泰明路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上高街道北上高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十七位置范围:泰山区财源街道旧镇社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财源街道旧镇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八位置范围:泰良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岱庙街道南关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十九位置范围:山东农业大学。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山东农业大学。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地块二十位置范围: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尚家寨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尚家寨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一至二十四位置范围:泮河大街以南,南关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岱庙街道灌庄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五位置范围:泰山区徐家楼街道万家庄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徐家楼街道万家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二十六位置范围: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十七至二十九位置范围:京沪高速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泰山区徐家楼街道大官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调整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10】244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bet365大陆泰山区分局会同泰山区财政局、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30日由bet365大陆泰山区分局、泰山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