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岱岳区2010年第五十二批 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政土字〔2010〕G11号
岱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二O一O年第五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泰岱政土[201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祝阳镇等4个镇6个村农用地1.1997公顷(其中耕地1.0926公顷)、未利用地0.1600公顷,共计1.3597公顷转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你区村集体建设。
二、该批用地使用置换指标,不占用年度计划指标。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