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岱岳区2017年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政土字〔2017〕54号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泰安市岱岳区2017年第4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泰岱政土呈字[2017]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化马湾乡西庄村农用地0.9623公顷、未利用地0.8758公顷,共计1.83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
二、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