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岱岳区2017年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政土字〔2017〕63号
岱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岱岳区2017年第7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泰岱政土呈字[2017]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满庄镇北留村、滩清湾村、北留村农用地3.5677公顷(其中耕地2.4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你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
二、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已补充耕地的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供地手续。
二O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