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国自然资源系统“质量提升年”,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重工作的通知》和“质量提升年”活动有关部署,近日,不动产登记中心印发了《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数据整合质检规则》(以下简称《质检规则》),对不动产登记一体化数据整合质检工作进一步规范。
不动产数据整理是不动产登记核心工作之一。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现势性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对数据整合质量与安全性把控,强化、提高数据整合质量,扎实稳步推进我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中精力编制完成了《质检规则》,从目的依据、组织方式、具体方法、质检内容、方式及抽检比例等方面,对数据整合质检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和明确,并确定了工作进度。
《质检规则》充分考虑房、地、林分散登记时各部门业务系统及数据库系统不同导致数据结构存在差异性的实际情况,严格过程控制,力求数据安全,实现与登记业务无缝衔接。随着《质检规则》的制定实施,将逐步建立起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市区、时序清晰、相互关联、布局合理、实时更新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源体系,确保数据整合完整准确、整体质量不断提升,促进市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良性发展。